《白皮書》臨港,北京怕甚麼?

讓我們先回溯一段英治歷史:1982-84年,是本港戰後發展的分水嶺。82年以前,香港是英國殖民地模式管治下空前成功的先進城市。政府從決策乃至施政過程中,港人的參與微不足道;但政府對個人自由或商業運作甚為寬容,箇中干預幾近於無。多年來行之有效的積極不干預(Positive non-interventionism)政策,無疑為城市帶來豐足的財富與安定的生活,卻無可避免陷入過份投機所造成的惡果,埋下日後貧富懸殊更趨劇烈的暗湧。

而政治層面,港人長期受英政府的教育薰陶下,鮮有談及政治話題,即使有事務磋商,亦僅限於與港英政府溝通,而非接觸遠隔重洋的大英帝國。

香港:過往經濟先行,今天政治掛帥

84年後的香港,又是另一番景象。中英正式簽訂交接協議,主權治權移交中國已是鐵一般的事實,較為積極的港人於是把希望寄托於政制改革及《基本法》的草擬。他們一方面透過新華社、草委諮委及其他渠道,對中共反映意見,也開始組織壓力團體和政黨、踴躍參選議會、發起社會運動、對關係本港前途的問題公開發表意見,逐漸構成本土政治力量。與此同時,殖民地政府的架構已進入逐步拆除的階段,而新的權力中心正在鞏固政治勢力。至於經濟方面,雖然表面上還是繁榮如昔,骨子裏控制香港經濟命脈的資本家,卻已有各種部署。

面臨波譎雲詭的時代,許多港人都感覺無能為力。究其緣由,是英國人不會為一顆東方之珠而得失中國潛在的龐大市場,因此他們忙於思考如何以優雅身段「光榮撤退」;那邊廂的中國卻是摩拳擦掌,準備接收香港這片失落已久的土地。而由始至終,港人固然沒有參與的機會《中英聯合聲明》的談判,結果公佈以後亦未經過本港全民投票才予以通過。換言之,港人祇知道城頭將要更換旗幟,中共拍胸脯保證未來「馬照跑、舞照跳」「五十年不變」,卻對自身前路無法置喙,亦未有任何授權,完全處於被動狀態。

隨之而至的,是一輪風起雲湧的變革,政制改革、《基本法》、草委諮委、聯絡小組、土地委員會等紛紛設立,香港於是從過往經濟先行,搖身一變成為政治掛帥的都市。很多昔日對政情不聞不問的人,對此新局面均深感無所適從。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是:一國兩制、高度自治、港人治港真能實踐嗎?中共的管治承諾可信嗎?香港在甚麼情況下會引發亂局?連串互為關連的難題,歸根究底是市民對中共治港的信心存疑。時至今天,這股陰霾依舊揮之不去。

中共對本港普選路線圖早有腹稿

上述遠因久懸未決,加上近日政改諮詢如火如荼,民間卻遲遲未得出普選方案的共識。在山雨欲來風滿樓之際,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日發表題為《「一國兩制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》的白皮書,隱含配合數月前林鄭月娥評價饒戈平回應香港政改的發言「一錘定音」之勢,為本月末6.22電子公投普選方案再添變數。白皮書既為制訂重要政策前公布的權威文件,可知中共對本港普選路線圖早有腹稿,且可預見方案必然排他性甚重,現行的兩輪諮詢不過是拖延時間的煙幕彈罷了。

閱其行文洋洋萬言,大部份內容無關痛癢,不外乎重施扭曲歷史的故技,再三強調中央政府對本港的諸般「恩惠」,與政治上掌握法理與實然的宰制。雖然意見不算新鮮,但有兩點值得注意。

立法監督.再授權.緊急狀態

首先,白皮書的內容理論上並無違反《基本法》,而其方針亦與過往的取態一貫。其中提到「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」,概括一些條文,然而有部份平日鮮有引用,以下嘗試連貫思考,可察覺其暗地意有所指。

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」(第17條),意義上所有本港訂立或修訂的新法皆要呈交人大「備案」,確實有監督立法的作用。但請細心留意,這項權力有並非無遠弗屆,僅屬有限監督。在實踐上,法律條文凡涉及中央管理事務及港中關係時,人大方有審查的權限,並將不符合國家法律的新法發還特區政府,同時宣佈該法律無效。因此內文出現「監督權」「備案審查」等字眼,顯然是混淆視聽。

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」(第18條),是指境內一旦發生危及社會安全的動亂,而政府不能控制的時候,人大常委會可決定本港進入緊急狀態,繼而發布命令實行《附件3》內關乎國防的全國性法律。按包括在內的《駐軍法》,行政長官可向中央政府請求駐港解放軍「協助維持社會治安」,而屆時指揮權則落在特首或其授權的解放軍官身上。不禁遙想兩年前,曾傳聞現任特首梁振英於2003年7.1遊行後在行政會議中提出以防暴隊鎮壓示威者之論,若本地當真出現狀況,一聲令下以警隊配合解放軍鎮暴,如此看來,教人不寒而慄。

向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」(第2條),則喻示《基本法》中應許港人享人「高度自治」的承諾,其中涵蓋的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,隨時可以由中央政府收回再議。雖然觀乎政治現實,中共不可能甘冒憲制危機之險,強行「行使治權」重訂授權範疇細則,但這種宣示意味著即使僅是「高度自治」也不是牢不可破的。由是觀之,這是政治恫嚇,與昨年喬曉陽聲言不能任命對抗中央的人擔當行政長官,道理一脈相承。

檢視上文下理,顯然是針對政改公民提名、票選方案,及日後佔領中環等被視為抵制中共統治的舉措。在中共元首眼中,歷年的大型公民運動,形同鼓勵港人以為展示群眾力量就可以迫使中央政府就範,故此要通過重申「史實」及「法理」以正港人視聽。先以「立法監督權」說明任何不符合中共意思的普選方案,即使有充份民意認受,也會被原封不動地退回;再以一番文攻武嚇,警告反對陣營莫要因政改逆反民意,藉故以公民抗命之類手段挑釁中共的底線,皆因生殺予奪之權,盡在中央手上。

「愛國愛港」浮上水面

自從喬曉陽提出「愛國愛港」為競選行政長官的前提以後,政客及學者紛紛埋首推敲本意,及為人選「不能對抗中央」而令泛民主派被拒諸門外忿忿不平。「愛國愛港」從來未見於《基本法》、人大決議及法律文件之上,可惜他們均自動默認這項不屬法律條文的虛妄要求,苦於在政治與法理上鑽牛角尖。是回白皮書,終於將這四字正式列入指導文件,卻仍然沒有就內容定義。參照《基本法》第43條,行政長官僅須遵守《基本法》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負責,而沒有「愛國愛港」的要求。

而就其法外詮釋,從喬曉陽開宗明義的「不能是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、改變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」到饒戈平「擁護回歸祖國、擁護遵守《基本法》……承認中國國家主權,中央政府對香港具管治權力,意味著承擔愛國家、維議國家權益的義務,承擔實施一國兩制和《基本法》的義務」,可見他們恐懼真正的政黨政治在香港萌芽,如是者某些每年高喊「平反六四,結束一黨專政」的反對派乘機得勢晉身為執政黨,本港旋即變為反共基地,引入外部勢力企圖動搖國本,從根源顛覆中共意識形態、政治體制與憲政,甚至會「攪港獨」分裂國家。當然,事實上根本沒有可能發生,不過是出於中共維穩鞭長莫及的不安。

若如內文下段所言,以國家的根本利益和香港的整體長遠利益為依歸的人,則興許是中國政府及香港政商界視為滋事刁民的言論界人士。華人社會的通病之一,就是當權者和固有利益階層往往對批評拒諸門外,無論是善意惡意、有感而發或無的放矢,一律貶斥為攪事份子。在如斯社會風氣底下,看風使舵者多如天上繁星,據理力爭者則少得可憐,遑論要此等阿諛取容的人領導下發展為兼顧自由、民主、法治及人權的現代化社會。別忘了,英國的反對黨,全稱是「女皇陛下最忠誠的反對黨」(Her Majesty’s Most Loyal Opposition),愛國,從來不等同服膺威權。

「愛國」無關治港才能

於是,若果你要尋覓高明,要先問他是否馬克思主義者的話,那麼你聘請人才的範圍祇能局限於馬克思主義者。香港有幸,97前的世道是尚賢(Meritocracy)的,即是鄧小平所說的「不理白貓黑貓,能抓到老鼠就是好貓」。無人會計較你的出身背景,是否根正苗紅,而是講究是否專業卓越;無人會問你愛國與否,祇會問你能否勝任。要找言聽計從的政治傀儡,至是容易;但要找懂得做事的人,並不簡單,因為他們有主見,有一己的治港方針,不會人云亦云,更不甘受人操弄。

問題又牽涉到專制下醞釀出奴才性格和奉承文化,缺乏能人政治,既不從賢亦不從眾。打個譬喻,中國領導人好比一個子女成群的富翁。如果有一天他聲言要將家財留給最孝順的子女,你以為後果會怎樣?結果將會是:人人都表面裝作孝順,其中或真或假,但你無從分辨。直至父親過世後,遺產到手,繼承人方露出本來面目。前漢權臣王莽正屬此類,未掌權以前無人不盛讚為謙謙君子,大權在握之際則密謀篡位自立。觀乎現在,政治化妝成愛國者,還不容易嗎?無論是港英舊電池抑或紅色政商新貴,跳上城牆罵政敵不夠愛國,「愛國」兩字變得相當廉價。

再看「愛國者代言人」的醜惡嘴臉,內心大概已涼了半截。他們不是惡形惡相、口沫橫飛、一副教訓人的樣子,就是口蜜腹劍、巧言令色、背地裏不斷出賣港人利益。「一朝權在手,便把令來行」,三句不離中央政府如何如何,對本土事務彷彿置若罔聞,奢談愛國而毫不愛港。假使未來行政長官人選要從這群人之中挑選,祇會淪落得一蟹不如一蟹的尷尬局面。

普選特首,重北京,更重本土

香港政局的先天矛盾之一,在於當下特首是由小圈子選舉後再受中央政府任命,一切聽命於北京,而立法會則有一半是民選,議員投票時必須以選民意願為依歸。僅俯首帖耳聽從北京命令,拼命保皇,漠視市民訴求的議員,終究會遭選民唾棄;而自董建華伊始至今天的梁振英所犯的錯誤,是自恃有中共支持,罔顧本地民情,狐假虎威地撐起所謂的強勢行政主導政府。但立法施政均遇上重重阻礙,顯然此路不通。然則,香港這個結構死結,究竟怎樣破解?

反觀「末代港督」彭定康(Chris Patten, Lord Patten of Barnes)聰明的地方,除了個人魅力與政治手腕以外,就是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韙,寧願公然與北京對著幹,也不欲與本港市民為敵。任何一個對政治有深入研究的人都應該知道,惟有公民認同的政府,才會是強勢政府,否則虛有行政長官之名,也不過是雞毛司令罷了。彭督何以能夠單人匹馬來港,卻自始至終都保持強勢領導,道理在此。假如當年他的施政方向,與市民意向相悖,他如何能順利光榮撤退?

英治時期,在選舉制度介入香港政治以前,並無這種矛盾,因為港督直接由英國外交部委任,立法局亦然,故此權力源一致,那時立法局不外乎橡皮圖章,議員想連任必定要聽話,而權力架構並無民選參與,當然市民更無法干涉。但自1985年立法局引入民選議員後,議會漸次產生質變。英國人發覺不能用舊方法駕馭立法機構,遂出現為順從群眾意願而不惜與北京爭吵的局面出現。彭督縱使被魯平痛罵為「千古罪人」終能全身而退,不僅完成任務,而且在往後得到「親民」「有效管治香江」等美譽。

特首應該充當港中溝通的橋樑

有說如今無論誰擔任特首,眼下惟有兩條路走:不是當北京的代言人,就是當港人愛戴的領袖。但實際是否非黑即白,毫無轉圜餘地呢?我看未必。當特首最重要的本事,是要體察群眾情緒,準確估計民情以便對症下藥訂定策略。由07/08到17/20雙普選的爭取歷程,可見港人於主權移交後對民主訴求的殷切。在普選呼聲高唱入雲之際,尚有人聲稱港人要有耐性等候「漸進式民主」,走了多少崎嶇路仍要步履蹣跚,那就是欺人太甚了。過往也許是中聯辦及行政長官過於想當然,誤人自誤,然後將未經過濾消化的保守意見呈報中央,終於鑄成大錯,日積月累成為達至普選的阻力。

特首的重要任務,並不是一味惟命是從,而是充當港中溝通的橋樑,協助中央政府決策者,瞭解港人的真實心態與訴求。在法理上也許「一國」凌駕於「兩制」,但管治上必然是以在地為先,故此既要聽中央的,更要聽港人的。港人渴望民主,但並非假借民主威勢而與中央為敵;民生方面,港人期待執政者在施政要順應民意,在立法熟諳權衡輕重,量化分析經濟數據之餘不忘市民感受,堪當一個有為、負責任的政府,以本土福祉為依歸之餘,亦需密切留意中國的形勢變動。若出現重大失誤,務必反省並從速修正政策,且一改集體負責淪為全體不負責的陋習。

北京怕甚麼?

中共元首的憂慮,是他們始終不信任港人。但他們似乎不明白港人無意令香港一沉不起,故此每有大型示威集會,遊行隊伍總是秩序井然,事後和平散去。換上別的國家地區,數以十萬之眾上街也許已發生警民衝突,流血收場。他們的理念清晰,行動本乎理性。不論是要求普選行政長官,抑或立法會議席直選,出發點均雷同:現行體制無法令政黨發揮執政功能。西方進步國家的立法機構,多為以全面直選誕生,既然他們的政府運作行之有效,未有出甚麼大亂子,自然會問:為何不讓民主選舉植根本港?逆世界的民主化潮流而行,北京怕甚麼?

如今本港政局前路茫茫,既無可能衍生執政輪替的政黨政治,僅有色厲內荏的所謂強勢政府。白皮書的橫空出世,令本已嚴峻的形勢雪上加霜。依此推算,普選之路恐怕遙遙無期。且以吳光正昨天在九倉股東會的話作結:香港係50年不變咋吓,過咗16年嘞,重有34年呀,好自為之。

About 無妄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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